2021年10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扛稳安徽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根据意见,省、市、县三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乡级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级设立田长。
省级总田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副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和省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省级田长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以市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对下一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体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真实可靠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
根据合肥印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指出了一下九项任务:
1.严格规划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2.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要求。3.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4.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5.从严控制建设占用: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评论,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八不准”,严格临时用地管理。6.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运用耕地卫片监管、卫片执法等手段,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及时预警。7.建立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的发放与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实相挂钩。8.完善部门联动查处机制:各级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有效衔接。9.建立网络化监管体系:建立耕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平台,检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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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需求,平台功能从农田巡查、信息报送、事件预警、任务跟踪、数据监察五大部分展开:
01.农田巡查
根据政策及部门要求动态设定计划,到期自动发布,巡田组接收任务开始巡田定期展开巡查责任区域内农田基本情况,及时监督审核下级巡田情况。
02.信息报送
根据田长制考核方案完善信息填报机制,下级田长制定期上报巡田工作总结报告或汇报。
03.事件预警
巡田员在巡田过程针对农田的突发事件或特殊事件的及时处置和记录上报,上级田长办可及时预警并处置事件。
04.任务跟踪
针对巡田任务进行实时跟踪,确保巡田规范化,对既定任务定期展开巡查,及时监督审核巡田任务。
05.数据监察
多平台数据共享,可视化监管大屏,动态追踪耕地保护实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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